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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房屋实际情况与合同不符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08-2-18  信息来源:南京易房网

现在又进入新楼盘交房入住的高峰期,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些购房者在拿到房子时,发现到手的新房一些指标与合同上写的不符。但是他们又不是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有的打电话到报社咨询,有的向有关部门投诉,而有的人呢,忍气吞声,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利益受损。那么购房者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呢?这期房产一席谈我们将和大家来探讨这个问题。

  其实,武汉市开发办早在去年5月出台相关规定,严管商品房,规定商品房不合格不能交房。(市开发办出台六条规定严管商品房)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交房时候遇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面积误差、物业收费、房屋质量。

  首先我们来谈谈面积误差,这个问题比较突出,购房者也是很容易发现的。亿房资深顾问专家称:经常有业主反映其房屋的实测面积小于预售面积,其实这不过是某些开发商为自己打的一笔小算盘。

  专家说,《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正负差在3%以内(包含3%)时,若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即上述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房款由购房者补齐;若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房价款由开发商退还给购房者。而某些开发商往往担心将来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难以收回由购房者补齐的这部分房款,因此在预测面积上,增加1-3平方米的面积进行销售,以避免将来“收钱难”。

  但房产局已做出要求,销售面积必须与预测面积保持一致,否则不得备案。如果发现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可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但是在实际中,不少购房者不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动争取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争取,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

  为此,亿房资深顾问专家称,在交房时,购房者如果发现面积有误差,首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因为开发商就是抓住了购房者忍气吞声的这个心理特点,想“忽悠” 尽可能多的人,只要你向开发商提出正面交涉,并且搬出政府出台的规定,开发商就会意识到你是懂法的,然后就为进一步的协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例如,有的人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最后开发商决定免去业主几个月或是一两年的物业费,以此作为补偿,业主也认同,那么这个问题就和平解决了,不至于闹得双方都不愉快。

  当然,专家称,并不是所有的购房者和开发商都能达成一致。当协商不成时,购房者可以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接着,我们来谈谈物业收费方面的问题,少数开发商强制业主先交费后收房,这也是业主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

  有购房者向记者反映:某置业公司向业主交房,但当业主到达现场时,被告知每户需先交几千元的天然气等配套费、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签完收房文件后才能拿钥匙收房。为此双方还大闹一场。

  亿房资深顾问律师认为,此举系开发商违规交房,并建议业主进行团体诉讼,每户平摊的诉讼费用低廉,且通过司法程序更能促进矛盾解决。

  最后,我们来谈谈房屋质量问题,这主要体现在: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明显的质量问题。专家建议,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规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采访手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大家在交房遇到问题的同时,也反映出购房者的律意识和心态问,笔者认为购房者要改变那种被动等者开发商赔偿的心态。相信广大购房朋友只要大胆、积极主动与开发商协商,并借助法律手段,交房中遇到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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