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第二套房贷款政策首次松动的消息被曝光,这无疑刺激了南京买房人的神经。南京的“二套房贷”政策是否也有松动? 记者采访得知,南京二套房贷政策虽严,但也有些变通。不少市民打擦边球省下一笔钱,但是总体上说,擦边球所钻的空子还是很有限的。
上海:二套房政策首次松动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报道:日前,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上海某本地银行信贷业务人员韩先生,咨询个人按揭贷款业务时被告知,如果第一套房的按揭贷款已全部还清,那么购买第二套房再申请按揭贷款时,可以获得与第一套房同样的优惠利率。 记者随后致电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客服热线,咨询关于第二套房按揭贷款政策时,记者提出“如果第一套房的贷款已全部还清,那么第二套房是否可以按第一套房的政策进行办理”的问题时,接电话的先生明确告诉记者:“是的。” 报道认为,这是继去年12月初央行及银监会明确第二套房的贷款政策后,上海首次出现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松动的情况。 南京:政策虽严也有些变通 昨天,记者以买房人身份咨询了南京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员。在听记者讲述了上述消息后,他们大多表示“不可能”,因为“二套房贷政策的界定已经非常明确,证监会的监管一直很严,国有银行不可能冒这个风险”。但他们中也有人表示“可以有一些变通的办法”。 变通一,买房证明。虽然“二套房贷”政策明确———即使第一套按揭贷款全部还清,只要征信系统中有按揭贷款记录,也算“第二套住房”,但在南京的某些商业银行,“只要贷款人能同时提供贷款结清证明和卖房证明”,就能按“第一套住房”,享受优惠利率。“这最多算一种变通吧。”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因为二套房贷政策明确规定“如果第一套房的面积不达标,买第二套房还享受第一套的待遇”,如果你能够提供“卖房证明”,银行就认定你是“无房户”,当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变通二,离婚证。“二套房贷”政策明确:以家庭为单位。如果你能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也会认可你所说的“第一套房归对方了,我是第一次买房”,同意你享受第一套房的政策,哪怕你第二天就去办理复婚手续,银行也不便追究。 知情人士透露,“现在花两三百元的小钱,从离婚到复婚折腾一圈,就能省下不少利息钱。” 他举例说明:同样贷款100万元,20年。若是“二套房”,利率上浮10%,月供8750元,20年需付总利息110余万元;若是“一套房”,利率下浮15%,月供7548元,总利息只有81万余元。两者相差29万余元。 变通三,朋友介绍。有朋友牵线,又满足“前期按揭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条件,就能当作“一套房”。这个法子有违规嫌疑,目前南京也只有一家外地的商业银行能用,而且除非有“熟人介绍”,一般客户是享受不到的。 信贷员:商业房贷生意惨淡 银行个人住房信贷部门春节前就开始“门可罗雀”,目前刚刚才有了一些转机。“上个月,我总共才签了4个单,这个月稍好一些,一个星期能有十几单。但和去年同期一天接几十单肯定是不好比的。”信贷员小秦告诉记者,刚过完春节那会儿,整天没事做,只能到处给楼盘打电话,帮同事搞催收。3月份稍微好些,因为开发商开始推楼盘了。 小秦也告诉记者,目前他所在的银行并没有放松个人房贷的迹象,“仍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的政策”。 相比商业贷款的严控,南京公积金“二套房”限制早已放开。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早自2008年2月18日起,在将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高到每户40万元的同时,也规定,只要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在还清前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